第二十五条

有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推动智能建造发展,加快建筑业智能化转型,支持数字化设计、工业化生产、智能化施工、可视化治理等技术在工程项目建设、运维等全过程的应用,推进现代建筑设计施工、新型建材生产、智能施工装备制造、工程建设数字化技术服务等产业发展。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