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二章 服务设施第十二条有效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当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动,老年人居室和休息室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