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六章 扶持措施第五十五条尚未生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优化种子基地布局,分区域、分作物建立优势特色种子科研和生产基地,支持种子生产基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实现种子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在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作物优势产区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开展品种展示、跟踪评价和宣传推介,引导农民科学选种用种,加快优良品种的推广应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30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