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三章 品种选育、审定、登记与植物新品种保护第二十六条尚未生效应当审定的品种未经审定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销售。应当登记的品种未经登记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不得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3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