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尚未生效

应当审定的品种未经审定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销售。

应当登记的品种未经登记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不得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