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条有效各经济功能园区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城市管理工作,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职责。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