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促进城乡环境卫生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预防控制疾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推进健康新疆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