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四章 植物新品种保护第十九条有效自治区严格执行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开展植物新品种研发、选育及成果转化,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植物新品种,依法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