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数据条例/第五章 数据安全和保障第三十八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善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保障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地方法规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