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条

有效

人民法院应当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建立完善有案不立的投诉及处置工作机制,加强诉讼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提高审判质效,减轻民营经济组织诉讼负担。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