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草莓产业发展应当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绿色高效、科技创新、品牌引领、融合发展、公众参与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地方法规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