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