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设第十八条有效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未组织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