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规范养老机构的管理,保障入住老年人和养老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