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八章 建筑市场政务服务第三十二条有效市和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政府网站、一体化在线平台,集中公布涉及建筑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措施,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解读。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