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经营第三十九条有效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景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围追兜售或者拦截、围堵车辆强行揽客。出租汽车驾驶员、导游不得与餐饮、购物场所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到指定场所消费。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