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旅游的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经营规范、服务保障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