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旅游业发展,完善重点文旅项目多元投入机制。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文旅企业、文旅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创新发展文旅消费信贷,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

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