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狼山风景名胜区提质升级,加强山体景观、滨江岸线以及广教禅寺、摩崖石刻等历史文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丰富生态休闲、特色演艺、运动健身等旅游产品供给,完善住宿、餐饮等配套服务设施,全面提升五山精品旅游品牌影响力。

崇川区人民政府、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机构和运营机构等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