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安全管理措施第三十六条尚未生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对学校周边出版物市场定期检查,依法制止或者查处制售非法出版物或者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出版物的行为。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