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整合航道、港口、岸线以及相关资源,引导港口之间分工协作与运营联合,增强港口综合竞争力和服务水平,统筹推进航道、港口以及临港经济一体化发展。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