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完善航道港口、多式联运、临港产业等发展布局,构建与本省产业布局相适应的现代化内河航运网络,打造中部便捷出海水运通道,为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基础支撑。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