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献血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科技等部门应当支持献血和与献血相关的采血、供血、临床用血相关科学研究。鼓励医疗机构、血站、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等在提高血液利用效率、保障血液安全、优化献血服务等方面开展科研攻关与合作。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