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献血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和与献血相关的采血、供血、临床用血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