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