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妇女接受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妇女的劳动能力、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