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居住证条例/第三章 服务和权益保障第二十三条有效居住证申请人、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申诉或者控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依法维护,不得拖延、推诿。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投诉,应当及时告知居住证申请人、持有人向有管辖权的部门申诉或者控告。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5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