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将临时管理规约报送备案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物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