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取用地下水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并依法缴纳资源税。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