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地下水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利用第十五条有效取用地下水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并依法缴纳资源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