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第三条有效湿地保护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加强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发挥湿地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推进湿地惠民和可持续发展,筑牢西北生态安全屏障。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