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湿地保护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加强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发挥湿地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推进湿地惠民和可持续发展,筑牢西北生态安全屏障。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