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章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和食品摊贩第八十五条有效申请食品摊贩登记卡,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食品摊贩经营信息登记表,登记信息包括食品摊贩姓名、身份证号、现住所、联系方式和经营品种、经营方式(销售、制售)等;(二)申请人身份证或者居住证明复印件;(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经营人员的健康证明;(四)保证食品安全承诺书。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八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