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第五章 地理信息安全第二十九条有效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建立数据安全保障制度,并遵守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维护的规范和指导。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