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征兵工作职责,完成征兵任务。省、市(州)、县(市、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征兵工作,协调决定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重要事项,研究解决征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