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录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其应征入伍,有条件的应当允许其延后入职。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原单位发给截至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