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平时征集公民服现役的工作。

战时征集工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