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对在征兵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军队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