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区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27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