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三条有效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审计、发展和改革、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账簿、报表等资料,如实反映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财务执行情况和其他相关情况。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