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六章 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第四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人才培养扶持政策,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鼓励和支持各类院校和培训机构设置老年医学、中医药健康养老、康复、护理、社会工作、老年心理学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者培训项目。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