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五章 医养康养结合第三十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医养康养结合政策,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与养老服务资源的有效融合,建立健全医养康养结合服务体系。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