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考虑本辖区老年人口状况、用餐服务需求、服务资源、服务半径等因素,合理布局社区食堂、老年助餐点等社区助餐服务场所,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安全、卫生、方便、实惠的就餐、送餐服务,保证膳食安全和质量。

鼓励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的食堂或者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餐饮经营者开展社区助餐服务。

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