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八章 选举程序第三十九条有效投票选举前,选举委员会应当认真做好各项具体的准备工作:核实选民人数;印制选票;由选民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布置选举会场;制作投票箱;制订选举投票方法及注意事项;确定各选区选举工作人员。代表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能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3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