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第四章 教师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州执行国家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的认定和教师职务的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