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地方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开放档案,并同时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鼓励其他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