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档案条例/第三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第二十一条有效地方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开放档案,并同时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鼓励其他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9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