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第九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九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农牧、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农牧业农村牧区投入优先保障机制落实情况、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等实施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