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第五章 生态保护第三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