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听取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对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

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所在单位应当提高基层立法联系点履职能力,为基层立法联系点运行提供必要保障。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