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六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规定另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地方性法规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制定公布。地方性法规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公布规范性文件的,应当在制定期限届满后的一个月内向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4月1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