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效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不得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报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