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决定、命令,配合实施其依法采取的气象灾害应急措施,开展相应的自救互救行动。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