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整合气象灾害监测信息网络,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及时提供雨情、水情、风情、旱情等监测信息,实现资源共享,数据互联互通。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